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设施中心招标公告

[打印]发布时间:2019-11-19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点击:319

一、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设施中心,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9]176号文批准建设,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宜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设施中心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项目用地面积126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02平方米,其中仓库建筑面积2221平方米,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08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主体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室外场地平整、消防、零星配套设施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5、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依照《宜昌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的规定,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的企业诚信总分须为7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总分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或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企业诚信总分计为80分);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上传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中的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投标人自201611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无效)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核查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应及时在有关系统中完善相关手续。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 11199 00分至2019年112917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12121000分。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 7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 1119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人: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55号

人:毕晟

联系电话:0717-6690019

 

招标代理机构: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宜昌市珠海路8号

人:姚重阳

联系电话:15272148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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