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点军街道办事处五龙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装修工程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点发改审批[2019]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盛世荣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点军区点军街道五龙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点军区五龙大道杨佳湾(五龙社区12组)。
2、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装修总面积:5626.35平方米。其中:一层1100.28平方米,二层1128.24平方米,三层1128.24平方米,四层765.89平方米,五层765.89平方米,六层737.81平方米。
3、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范围: 对原建筑局部隔断、背景墙装饰、集成吊顶、局部内墙面砖敷设及刷白、柱面真石漆、地面砖敷设,以及配套水、强弱电、门、卫生(含无障碍卫生间)、电子显示屏及职能呼叫系统、消防、安防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建设,同时购置相关食堂设备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5、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的,提供《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 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7、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8、投标人的施工类信用总分分值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总分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总分分值计为80分);
9、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核查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应及时在有关系统中完善相关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1月01日下午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上午9时00分,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开标厅;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 号)七楼707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9年10月22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点军区点军街道五龙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点军街道办事处五龙社区五龙路16号
联 系 人:李润民
联系电话:1580720107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盛世荣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东方大厦9楼
联 系 人:熊枫
联系电话:1887177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