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1月9日,星期四,早上好!一起来,每天分享一个知识点!坚持100天,你定会不同!
问:我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我们公司向自然人借款,支付的利息。自然人在税务局代开发票后,税局要求让我们公司代扣代缴自然人税率为20%的利息的个人所得税。个税现在有这个新规定吗?
答:是的,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条 扣缴义务人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时,应当依法按次或者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我们公司如何申报?如何代缴?
答:通过个税扣缴客户端录入纳税人身份信息,再通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模块进行扣缴申报。缴纳时与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相同处理。